淄博市机械行业商会公约(草案)

时间:2017-04-16  发布者:sdjxsh 

 

 

淄博市机械行业商会公约(草案)
2009年8月26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本届理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会特点规定,并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所有会员均应认真遵守。
一、所有会员均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团结合作,谋求共同进步与发展。
二、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信息交流、经验交流、感情交流。
三、会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提倡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共同维护会员企业形象、商会形象。
四、会员之间应经常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商会形象,不得贬低、排斥其他会员,更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遇有纠纷冲突,提倡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先由商会出面调解,反对直接动用执法机关或采取其他手段。
五、发挥商会在淄博的凝聚作用,广泛联系会员,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六、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其他会员都要主动积极给予支持、帮助,确保会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七、对违反公约,损害商会信誉和其他会员利益者,所有会员应采取措施联合抵制。
八、所有会员应自觉接受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本商会的指导协调,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总商会及本商会的有关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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