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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时间:2017-06-28 14:09:46   发布者:sdjxsh  人气:

为规范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及各会内职务单位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50000 元/年

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20000 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不收费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理事(含理事)以上单位按年度、按时缴纳会费(每年一季度缴纳)。会员单位当选理事单位后按照省协会秘书处通知的任职时间30日内缴纳当年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或直接汇入本会账户。

三、会费开支范围

1、日常办公支出、工作人员薪酬;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自媒体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细则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发票》,以电子票据为主,纸质票据为辅。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3、协会财务账目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事会、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会费是省协会的主要经费来源,按时缴纳会费是《章程》规定的义务。对于一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理事及以上单位,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办法经2019年12月13日的一届第四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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