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604号)精神,组织开展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申报、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势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组织 优势企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凡2018年(含)前被认定的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通过系统填报、上传相关 材料获得评分。省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 (二)企业申报 1.企业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3)《企业承诺书》(签字、盖章); 2.企业申报方式 企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henbao.cneip.org.cn),注册后进入优势企业系统,按照提示要求进行填报。 3.填报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中材料(1)通过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加分项要填写相应的内容,空白不得分,材料(2)、(3)企业加盖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系统上传。 二、企业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13和2016年度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附件1)。 (二)复核组织 各市局及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参加复核的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省局对企业建设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将复核评审情况和结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复核企业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网址同上),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填报、上传企业复核材料信息。包括: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复核书》; (2)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3)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设期内工作总结及未来三年工作计划; 材料(1)通过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材料(2)、(3)企业加盖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系统上传。 三、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未纳入复核对象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 2.各市市场监管局或负责优势企业工作的单位。 (二)考核组织 1.对企业的考核。各市局组织本辖区内参加考核的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省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年度工作考评,将考核情况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2.对市局及有关单位的考核。各市局及有关单位需要提交2018年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情况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涵盖企业培育数量、经费投入、政策出台、培育工作措施及成效等方面内容。2018年度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的地市局,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三)企业年度考核材料: (1)《企业年度考核信息表》; (2)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3)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建设工作进展。 企业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按照要求在线录入。材料(1)通过申报系统填报,材料(2)、(3)企业加盖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系统上传。考核结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 四、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组织 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根据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结果择优推荐,组织申报示范企业。 (二)企业申报 1.企业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一)》;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表二)》; (3)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 2.企业申报方式 企业按原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中的示范企业系统进行填报。上述申报材料中材料(1)通过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材料(2)需在系统内下载,填写后以Word格式通过系统上传,材料(3)企业加盖公章,以PDF格式通过系统上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局要对国家示范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企业填报相关材料要加强指导,确保如期上报。省局将根据各地企业申报考核情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企业优秀工作者。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的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申报流程和操作方法,协助企业做好申报考核工作,可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604号)等文件。 (三)请于8月5日前,组织企业在线完成优势企业申报以及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考核、复核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各市局考核材料上报、先进个人推荐及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联系人:都海阳 0531-88527397 任丽娜 0531-88198529 邮 箱:duhaiyang@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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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