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突破,推进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进行产品攻关,我省发布了《2021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附件1)(简称“指导目录”)。为进一步完善省首台(套)政策,现对2022年“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完善,为下一步开展首台(套)保险补偿工作提供支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产品注意事项 (一)推荐的目录产品应是指经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成套或单机装备产品。 (二)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进一步聚焦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对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2.符合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3.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省内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推荐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表》(附件2)。材料请勿包含涉密内容。填写内容可参考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附件4)。 二、修订产品指标注意事项 如需对附件1进行修改,请填写《2022年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表》(附件3)。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工信局于4月2日前将附件2、附件3汇总后报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联系人:武瑞松 联系电话:0531-51782626 附件:1:2021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xlsx 2: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xlsx 3: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表.xlsx 4: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pdf 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通知.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