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协会会员的管理,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会员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诚信度较好的省内股权和创业投资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银行、证券等有关金融机构,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各地入会企业将会员入会申请表(一式2份)、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材料快递至“协会”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存档; (二)“协会”办公室对会员入会资料进行核准录入,并由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入会资格。 (三)对批准入会的会员,“协会”办公室书面通知申请入会单位,并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三、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权通过协会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 (四)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
(一)自由退会 会员选择自由退会的,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如有下列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给本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 3、被当地民政、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4、一年无故不缴纳会费或未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的。 (三)会员如违背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六条中所述情节严重者,视其自动退会。
本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8日第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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