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协会更好地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秘书长考核制度。 一、协会按其特点进行分类,统一部署,负责秘书长考核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 1.协会工作。即服务会员所做的工作; 2.本职工作。即履职情况、完成业务工作情况; 3.自身建设。即秘书处团队建设。 二、考核程序 1.协会工作考核。关于秘书长的协会工作情况考核由会员考核,考核方式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进行; 2.本职工作考核。秘书长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总结,并撰写书面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对秘书长的该项工作,由会长进行评价; 3.计算考核成绩。考核实际实行百分制。其中协会工作60分,本职工作40分。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90(不含90分)分为良好;70分-80分(不含80分)以上为一般;70(不含70分)分一下为不合格。 5.审定考核成绩。由会长根据考核结果对秘书长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书,并对结果在会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本制度于2018年开始执行,由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解释。
山东省装备制造业协会 2017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