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解读《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时间:2019-07-22  发布者:sdszbzz 

7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先生、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女士、省科技厅副厅长于洪文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褚国良先生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首先,请廉凯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廉凯: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加快实施《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精神和龚正省长关于构建数字山东“1+3+N”政策体系指示要求,今年在印发实施《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后,省大数据局立即组织起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起草过程中,主动征求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等智库机构的意见建议,全面收集各省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先后召开3次省直部门座谈会,并采取上门沟通、逐个对接等方式,与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反复论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政策诉求。日前,《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意见》围绕落实国家近年来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二是切实回应企业诉求。围绕企业关心的降低数据中心和基站用电成本、升级改造现有网络、促进5G发展、组织教育培训、引进大数据人才等方面的问题,拟定了具体支持政策。

三是广泛借鉴外省经验。坚持对标先进,全面吸收广东、江苏、浙江、贵州等省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在有些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有的省份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我们把奖补标准上调至300万元。有的省份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奖励100万元,我们一方面扩大了奖励范围,提出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进行奖励;另一方面,提高了奖励标准,提出可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四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将我省已经出台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如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在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并给予相应补贴;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总部落户我省的奖励政策,降低对数字技术企业的适用门槛,由总部扩大为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参照《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数字技术人才,在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顶格支持。

五是注重推动政策创新。立足山东实际,就数据资源供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建设用地、金融信贷支持、高质量引进人才、引导产业聚集等,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优惠政策。例如,针对企业诉求集中的数据资源供给问题,提出加大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共享开放力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动力。用电方面,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和产业带动作用,分级分档给予支持,其中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数字技术企业轻资产、高科技的特点,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数字经济的具体目标。到2022年,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二)政策措施。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培育新业态5大任务,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在加大要素供给方面,针对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用电、用地等关键要素明确了支持政策。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围绕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创新引智方式提出了具体政策。在激发创新活力方面,提出了激励企业创新、建设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措施。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围绕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集聚发展明确了支持措施。在加强资金扶持方面,提出了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

(三)组织实施。为确保各项政策顺利落地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提出了加强组织协调、鼓励先行先试、推动融合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统计评价等5条措施。《意见》还配套了责任落实分工表,明确各方责任。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各级各部门,细化配套实施细则,确保将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近期,计划在全省范围开展“数字经济政策宣传周”,对我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深度解读,帮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首期在济南市举办,邀请省内外知名企业、大数据相关企业、数字转型传统企业、政策服务机构、高校、媒体等有关代表参会。

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关系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是必须推动好的大事、要事、好事。恳请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持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全面深度解读数字经济政策利好,大力宣传报道各地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引导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经济日报记者:

作为数字山东建设牵头部门,山东省大数据局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承担哪些具体任务?

廉凯:

省大数据局充分发挥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以数字山东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构建。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省大数据局具体承担优化数据资源供给、建设新型智慧城市、降低数据中心用电成本、选树“数字经济领军人才”、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产业集聚发展、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等具体任务。

1.优化数据资源供给方面。我们立足部门职责和业务优势,在19条政策中首先提出优化数据资源供给,并从数据汇聚、开放、应用、交易等四个维度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分批建设主题数据库和通用业务数据库,健全“6+N”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体系。目前,全省6大基础库已汇聚各类数据4.62亿条,较年初增长15%。二是依托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目前已累计开放数据7.35亿条,较年初增长80%。三是瞄准社会热点需求,采取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数据整合和应用。四是设立数据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数据产品评估、定价、交易等机制,不断优化数据流转服务,目前已经完成调研论证,正在加快推进。 

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方面。鼓励各地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从2020年起,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给予支持。目前,省大数据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正组织起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3.降低用电成本方面。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出实招降低数据中心电价,在前期充分调研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份电价补贴政策及操作流程基础上,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我省补贴政策进行反复论证,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不超过3000万元,后期我们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按照分级分档的原则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和申报流程。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5.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方面。积极培育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对新确定的省级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实验区或产业集聚区,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支持。

6.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方面。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引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优质社会资本,助力全省数字企业创新发展。组织筛选适合基金股权投资的数字技术项目,优先纳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强”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库。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设立区域性基金。

大众日报记者:

科技创新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请问科技部门在发展我省数字经济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有什么新的措施?

于洪文:

近年来,省科技厅一直将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通过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布局,积极提升我省相关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实施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近三年来先后投入省级财政研发资金1亿多元,针对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实施了“自主可控的区块链系统及其应用示范”等一大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积极整合全社会科技创新资源,推动链条式协同创新,取得多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实现了转移转化。新一代神威E级原型机系统在国家超算济南中心部署成功,峰值性能达到每秒浮点运算速度3.13P,在海洋环境、材料科学、生物医药等多个方面实现应用。山东大学在密码算法的设计与自动化分析、面向物联网设备的密码合规性检查、面向大数据的差分隐私保护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成果已经在国际顶尖安全会议和刊物上发表,部分成果已经在航天等领域获得广泛的应用。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立足我省科技创新优势,推动相关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在数字领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目前,我省在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领域建设了数字多媒体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物联网数据汇聚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0多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在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数字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 

三是强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立足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创新力量汇聚集成,服务山东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目前我省在数字经济领域拥有王恩东、王小云、何友等领军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2人,培育了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形成了梯次发展的人才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不断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激励数字技术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深入实施普惠性财政政策,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小升高等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补助和奖励,按照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上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的15%对承担单位给予经费资助,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二是高质量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通过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团队引进的支持。对从省外海外引进、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资助,打造数字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高地。 

三是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平台,对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每家1000万元经费支持。升级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真正带动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大对创新平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 

四是鼓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深入实施创新券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企业、团队在使用我省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检测、实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每年以创新券形式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通过创新资源的共享,积极推动数字技术领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齐鲁晚报记者:

《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到降低数字经济发展的用电成本,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张中英:

这个问题很好。降低供电价格,对建设完善大数据中心和5G基站等基础设施、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意见》第3条也明确提出,统筹运用多项政策工具,降低用电成本。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起算中心、通信基数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省发改委与省大数据局共同研究提出了数据中心用电补贴政策,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最高可达3000万元。

上述政策的制定出台,也是前期我们会同省大数据局、工信厅、财政厅、能源局等部门单位,共同调研分析、精心研究测算的结果。下一步,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数据设施建设单位执行两部制电价问题,配合省大数据尽快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同时做好督导检查。二是年底前制定出台5G基站低谷蓄能电价政策。目前各省市补贴政策主要集中在大数据中心方面,对5G基站还是空白。我们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和5G发展实际需要,争取把5G基站低谷电价降至每千瓦时0.3元,降幅约10%,进一步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站转供电环节用电进行清理,规范转供电单位行为,降低外在因素导致的基站不合理用电成本。

目前全省正在运行的5G基站635个,随着5G商用时代来临,基站建设将迎来爆炸式发展。通过降低电费这一政策实施,预计2019-2021年可分别减轻基站用电成本不低于600万元、1300万元和3200万元,加上今年刚出台的一般工商业降价措施,预计未来三年基站用电成本可分别降低5100万元、1.13亿元和1.32亿元。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这次在《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要强化人才支撑,请问下一步我们对数字人才培养和激励上,有什么具体扶持措施?

褚国良:

谢谢您的提问。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支撑。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社部门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和“走在前列”目标定位,聚焦人才培育、引进、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重点环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招引政策,提出了诸多创新举措,助力数字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此次《意见》的出台发布,对人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意见》落实,扎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制度供给。进一步深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使用“绿色通道”服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分配方式,凭“山东惠才卡”先行聘用。制定“不看时间,看业绩”的柔性引才办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事业单位采取挂职兼职、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特岗特聘等方式柔性汇聚海内外数字人才,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补齐山东数字经济人才短板。

二是实施精准扶持。支持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的投入,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字技术企业按规定给予10万元招收补贴,对企业招收的符合条件的入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出站留鲁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优秀数字人才,增强企业的数字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三是促进人才集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引才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联合引才,提高招才引智的精准性、针对性,对在推介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中起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依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国家和省重大引才工程,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的支持,为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加快集聚、引领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智力支撑。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省目前正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请问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建设中,对数字经济发展有什么支持措施?

张中英:

产业发展离不开重点项目的支撑。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中筛选了第二批500个优选项目,对数字经济领域项目适度放宽标准条件,共优选出59个项目,总投资1391亿元,项目个数与投资额占比均超过了10%。这些项目的投产运行,将有力提升我省数字经济的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努力营造抓项目建设、促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协调各级各部门围绕项目落地,加强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二是,建立协调推进制度。依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和可视化督导平台,落实重大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推动开展重大项目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投资项目调度推进责任。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研究提出更加聚焦、更有针对性、更符合项目实际的支持政策,形成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综合保障机制。优化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与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资金支持服务。

另外,我们将大力支持数字经济骨干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帮助企业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贴息、奖补或股权投入。

信息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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