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5号)要求,现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的通知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151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已向社会发布(附件1),现组织中小企业“揭榜”工作。 二、组织方式 1.针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动员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于12月15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2.中小企业的“揭榜”申请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政策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遴选推荐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予以倾斜;对入选“揭榜”名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 3.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服务机构参与,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核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盖章版将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22楼,联系电话:88985570。 2.请各市确定专人负责中小企业“揭榜”工作,于11月26日前报送联系人至工作邮箱。 联 系 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 孙雪瑞 51782647 山东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宋 爽 88985570 工作邮箱:fwtxjsc_sgxt@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