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发布以来,各市和各有关单位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清单》公共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各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内容进行调整,并按《办法》要求及时公布、报备。 二、注重公共服务工作实效。《清单》列明的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是向社会公众的服务承诺,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抓好日常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清单》公布的电话畅通,网络地址真实、链接便利,提供专业规范“一站式”的服务。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将《清单》公布以来的调整情况(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本)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涉及重大调整及时报送。 联系人:胡益建 电 话:0531--88198632 邮 箱:huyijian@shandong.cn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